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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861元

作者: 泰州翻译公司 发布时间:2017-02-12 10:01:27  点击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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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861元同比增长8.8%,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和全省平均增幅
   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农村经济工作会议获悉,2016年,我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861元,同比增长8.8%,比城镇居民收入增幅高出0.8个百分点,比全省农民收入平均增幅高出0.5个百分点。    据统计,2016年全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2.38万家,其中专业大户1.23万户、认定管理的家庭农场5371家、工商登记农民合作社5857家。30家家庭农场获批2016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。全市土地流转面积累计达到227万亩,占农户承包面积的比重达66%以上。各类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总面积达到246万亩,占全市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的72%。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共成交4476笔、成交金额12.81亿元,成交笔数、金额均居全省前列。全市32.5%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实现脱贫目标,29.3%的经济薄弱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5万元以上。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了“强富美高”新农村示范创建活动,全年创成“强富美高”示范村60个、十佳示范村10个。全市642个村建成1004个奖补项目,总投入1.76亿元,受益农业人口达152.49万人。    2017年,我市农经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: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;累计完成50%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及经济薄弱村脱贫任务;新增家庭农场规模经营面积20万亩,家庭农场规模经营比重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,新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0家;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和示范社监测工作,实现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率达80%以上,市级以上示范社监测合格率达60%以上;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;积极开展村级经营性资产“股权到人、固化到户”改革工作,当年可分配收益中实现成员现金分配的合作社达到20%以上;主要种植业保险覆盖面保持“应保尽保”,高效农业保费收入占保费总额的比重稳定在60%以上;新增“强富美高”示范村60个、十佳示范村10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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